找到相关内容590篇,用时13毫秒. ·把佛教导航设为主页
  • 法会

    浴佛节法会,清明法会,盂兰盆法会,无遮法会,千僧护国法会,千禧法会等等,举不胜举。   佛陀悟道以后,一生说法三百多会,每一次的说法其实就是一次法会。说法的对象更是五花八门,应有尽有,人数也是从五个到...

    明一法师(四祖寺)

    |法会|体会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article/2008/02/22292620654.html
  • 拉萨骚乱刺破达赖集团“非暴力”谎言

    佛协西藏分会副会长达扎.单增格列说,政府投入巨额资金维修寺庙,保护寺庙的文物,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得非常好。他说:“少数寺庙僧侣不遵守教规,目无国法,与达赖集团遥相呼应,大搞分裂祖国活动,破坏...

    佚名

    |达赖|拉萨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bnznews/2008/03/14384621439.html
  • 四川石渠县寺庙高僧:"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好生活"

    95%以上的僧人是爱国守法的。我们清楚,在一个国家里,所有民族都必须团结,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国法,我们也努力向全寺僧人做工作。我们一定把自己的寺庙管好,绝不搞民族分裂等破坏活动。”   格孟寺80...

    佚名

    |生活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bnznews/2008/05/08102523590.html
  • 青海省委书记强卫一行到玉树看望基层寺院僧侣

    国法视作更高的戒律,随顺世间、随机教化,学法知法守法,把自己的一切言行约束在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,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法的公民。希望广大僧众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严执佛教教规戒律,争做...

    佚名

    |僧侣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bnznews/2009/03/12143535905.html
  • 发扬佛教优良传统

    众的拥戴和供养。与此同时,在家众的培养化导,对于实践人生佛道亦至关重要。  佛教协会,是我国佛教界限的群众团体,是四众的联合组织,它必须在"爱国爱教"原则指导和在教义、国法的双重认可下,全面领导,负责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0140142956.html
  • 中泰佛教关系

    钵底国,……悉极遵三宝,并有持戒之人,企食杜多,是其国法。”可见古来泰国各地和中国佛教关系是相当密切的。 中国史书上说:其国“崇信佛教,男女多为僧尼,亦居庵寺,持斋受戒,衣服颇类中国”(见《明史》卷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6292843907.html
  • 写给汉地密乘行者的话

      写给汉地密乘行者的话   佛法之所以能够长久住世,正是因为她始终圆融社会、恒顺众生。佛说:"如果佛制的戒律哪天与国家的法律有出入的话,应该以法律为准."通俗的讲就是:"佛法道法大不过国法."伟大的佛法是缘生缘灭的,她就像清水一样装在杯里成杯形,盛在碗里呈碗状。拒绝一切僵化教条,远离一切迷信偏激,始终不偏不倚,是为中道。所以作为一个真正的佛弟子,处世为人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有利于国家统一、政治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7202750782.html
  • 寂静法脉简史

    文化大革命发生前最后一任方丈。抗日战争中,高旻寺积极救助八路军新四军,来果老和尚与陈毅元帅结为友谊。  3.中华佛教劫难后复兴人才中心  虚云老和尚身体力行,修复佛教百余寺,为最近一次的全国法难留下了...

    不详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16051358839.html
  • 第二届“十方讲坛”系列活动开幕式致辞

    ,践行“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”。而最近由境外达赖集团支持策划的拉萨暴力犯罪事件,既违国法,又悖佛法,必将受到全国人民的愤怒声讨与广大佛教徒的强烈谴责。在此,我们祈愿西藏社会和平,人民幸福,祝愿2008年...

    释悲寂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22022065109.html
  • 深刻理解和把握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时代内涵

    在享受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,也必须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,要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为行为的准则。我国实行政教分离,国法高于教法,教法必须服从于国法,宗教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而享有特权。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,只有少数国家实行政教合一。中国历史上也是政教分离的。从世界发展史看,政教分离是大方向、总趋势,政教合一的国家在世界上越来越少。在政教分离这样一个大原则下,当然是国法大于教法、教法必须服从于...

    崔 波

    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
    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23073267734.html